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0908。
第六条招生类型: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
第七条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202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面向山东省内招收学生,按照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定的2024年度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经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具体招生专业为: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数字媒体艺术;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中国画。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按照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执行。
第五章学习形式和学制
第十四条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业余学习。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2.5年,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5年。
第六章志愿填报和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
第七章学费标准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第八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第九章其他
第十九条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1-82619441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jxjy.sdada.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负责解释。